2008年“本利丰”第13期人民币理财产品龙盾保本混合型产品概要
重要说明
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为《“本利丰”人民币个人理财产品交易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本理财计划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本说明书所引用资料及数据仅供客户参考,本理财计划仅由保证人保证客户投资金额的本金安全,但并不构成对客户收益的保证; 本理财产品涉及的纳税事项由投资者自行办理,国家税收法规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中国农业银行将按照产品说明书的约定,本着尽职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投资者的理财资金; 投资者在认购本产品前应认真阅读本产品说明书。若对本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中国农业银行客户经理或致电客户服务电话95599。本说明书解释权归中国农业银行所有; 本产品概要为龙盾的简要介绍 产品详细情况请投资者至中国农业银行网站参阅完整版的说明书。
产品特点
本金保证 ★采用享有世界声誉的优化恒定比例组合保险技术,2年后到期保证投资净额100%安全,并由世界500强企业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产品提供不可撤销的保证 投资灵活 ★新股积极打,在保证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取稳定收益 ★股票择机动,最高60%股票投资比例,获取超额利润 预期收益高 ★根据严格模拟测算,预期年化收益率可达15.95%,且上不封顶 ★管理人不参与业绩分成,投资收益100%归属投资人 专家管理 ★聘请“保本增值专家”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纲本产品投资咨询顾问,金元比联专注于“保本和结构化产品”这一细分市场,投资业绩稳健
产品要素
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龙盾保本混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第1号 编号:S0801301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发行人及管理人:中国农业银行 资产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投资咨询顾问: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保证人: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KBC BANK N.V.) 保证底线:提供投资净额到期100%安全保证,投资净额指认购金额扣减认购费用 产品存续期:2年 理财币种:人民币 风险收益特征:本产品是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属于投资中的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率0%~15.95%,且上不封顶 投资目标:应用比利时联合资产管理公司长期实践的“优化恒定比例组合保险技术”,在达到投资净额100%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投资兼具价值性和成长性的上市公司,取得信托财产的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本产品投资于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可投资标的,并且通过采用“优化恒定比例组合保险技术”适度调整类别资产的配置比例 资产配置比例 股票及股票型基金:0~60% 固定收益证券、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现金等 :40%~100%
产品认购 募集规模上限:50亿元人民币 在中国农业银行指定的分支行进行购买 在认购期内不允许申请撤单 认购金额:人民币5万元起,1万元整数倍递增 认购费率:0.8%,前端收费,一次性收取 认购期:2008年4月21日至2008年5月7日 中国农业银行有权利根据资金募集情况提前结束(或延长)申购;预计收益起计日随之进行调整
产品费用
固定管理费:农业银行收取1.55%/年的固定管理费 计算公式:某日应计提的管理费=前一日的信托财产净值×1.55%/365
产品到期支付
本产品在资产存续期内封闭式运作,在资产管理运作期内,产品管理人不办理投资者的赎回业务。 本产品存续期满,产品管理人在到期日后7个交易所工作日(T+7)内将投资者实际可获分配金额划往投资者指定账户。 如本产品提前终止,产品终止后管理人将按照清算后的产品资产净值按持有比例对投资者进行分配,分配后的资金将于产品公告终止后10个交易所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
风险提示
本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不代表投资者最终获得的实际收益。预期收益率根据历史数据测算,但历史业绩不代表未来,不排除因市场价格波动、国家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本产品无法实现预期收益。但本产品由保证人提供投资净额到期100%安全保证。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理财产品说明书及相关协议书,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流动性风险:本产品为固定期限理财产品,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投资者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利率风险:如果在理财期内,若中国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利率,客户将失去将资金配置于存款时收益提高的机会。 其它风险:由于自然灾害、战争、证券交易所系统性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正常运行的风险,可能会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甚至造成理财资金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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